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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被抢手机,男子被判刑罚

时间:2018-09-04    点击:35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焦罗 - 小 + 大

    法讯网讯(通讯员 焦罗 )为贪图便宜,小陈以1500元的价格收购一部被抢夺的苹果4S手机。近日,小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安徽五河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3年5月10日,小陈在五河县新集镇其经营的手机店内,以150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抢夺的苹果4S手机一部。经价格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

  案发后,涉案手机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最终,法院根据其非法收购赃物这一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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