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发讯网【www.188.FYI】欢迎您的到来!诚征合作,联系QQ:350273444
发讯网诚征运营总监和内容主编!联系QQ/微信:66392433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治之窗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江苏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超1400万一审被判12年

时间:2018-03-25    点击:49 次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李源 - 小 + 大

李云峰受审(图片来自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李源)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2018年3月22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云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李云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云峰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兼秘书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7万余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云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李云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北京法院网拍大厦,起拍价28.58亿元创拍卖新高

下一篇:最高法院连颁四令,天罗地网围歼“老赖”!

留言请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发言、积极发表您的知识与见解。发讯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发讯网:XXX(署名)”,欢迎转载、使用,但需要注明来源即作者署名。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发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若因版权、失实等侵权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发讯网fxwzbs@foxmail.com处理。
昵称 * email 主页 验证码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吧。

100""
合作网站 | 联系《发讯网》 | 关于《发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443594666  |  地址:WWW.188.FYI  |  电话:微信:faxunwcom  |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