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治之窗 > 法苑时空 > 文章 当前位置: 法苑时空 > 文章

吉林靖宇法院:借款合同出问题 法官调解解纠纷

时间:2022-08-2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法讯网    作者:靖法政 - 小 + 大

靖宇法院:借款合同出问题 法官调解解纠纷

     中国法讯网讯(通讯员 靖法政为解决民生矛盾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2月12日,原告崔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崔某购买了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套房屋。原告崔某于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方式向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了购房款,并与被告共同到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对上述房屋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因犯罪被判入狱服刑,导致原告崔某至今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现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崔某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被告偿还本金60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行政审判庭承办法官认真查卷宗,通过调查了解案情,结合案件事实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在法官的调解开导下,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团员于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崔某借款本金60万元,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靖宇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上一篇: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下一篇:贩卖毒品还容留他人吸毒,两人获刑

合作网站 | 联系《发讯网》 | 关于《发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443594666  |  地址:WWW.188.FYI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