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发讯 > 江西 > 文章 当前位置: 江西 > 文章

赣州这只“萌萌哒”怪鸟落难!竟是国家保护动物!

时间:2020-03-3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赣州蓉江新区公安

  近日,有群众求助民警,在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当塘村河边沙场旁,有一只猫头鹰不小心被网住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是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当塘村某沙场工人,工作时看到有一只猫头鹰被网住了。

  经过民警和该工人协作,十分钟后将猫头鹰解救了下来。随后,民警联系了章贡区森林公安前来查看,森林公安民警到现场后说这是一只草鸮(俗称: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对工人主动上报,积极配合解救国家二级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

  目前,高校园区派出所民警已经将“猴面鹰”移交给了章贡区森林公安,森林公安民警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救治后,将根据“猴面鹰”的情况,适时进行放归大自然。

  草鸮

  草鸮属(学名:Tyto):共有14种猫头鹰,均属中型猛禽。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故俗名“猴面鹰”。上体为斑驳的灰色及橙黄色,并具精细的黑色和白色斑点。下体白色,稍沾淡黄色,具暗褐色斑点。“猴面鹰”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叫声响亮刺耳。白天躲在树林里养精蓄锐,夜间却非常活跃。

  “猴面鹰”平时以老鼠等活物为食,居民擅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在这里晚妹提醒广大小伙伴们,如有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不要私自去救治,以免误伤自己。更不得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一篇:事发赣州!有人在楼顶种“花” 摊上事了!

下一篇:浓烟弥漫!贵溪一小区民房突发大火 无人员伤亡

推荐阅读
合作网站 | 联系《发讯网》 | 关于《发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443594666  |  地址:WWW.188.FYI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