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军事播报 > 文章 当前位置: 军事播报 > 文章

因侮辱戍边英雄正在服刑 旅游博主向社会公开致歉!

时间:2022-04-0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28日,正在服刑的旅游博主李奇贤向社会道歉,为自己不尊重烈士的行为向戍边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家人和全国人民表达真诚的歉意和忏悔,希望得到全社会的谅解。他表示,今后一定尊重英烈,真诚地缅怀英烈,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此前报道

  2021年7月15日,李某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

  同日12时许,其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余名微信好友)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删除该内容。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某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小贤Jayson”,上述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

  2021年11月10日,皮山县人民法院对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李某不服,于2021年11月22日上诉至和田地区中级法院。12月29日,和田地区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络,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一审法院对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以及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判决均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依法公开审判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教育意义,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事迹和精神,诋毁烈士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西陆强军号


上一篇:中尼外长会晤:将加快项目进展 把铁路修到加德满都

下一篇:外交部:窜访台湾人员背后组织号称美“第二中情局”

推荐阅读
合作网站 | 联系《发讯网》 | 关于《发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443594666  |  地址:WWW.188.FYI  |  电话:微信:faxunwcom  |